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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北京7月3日電 黨的十八大特別是十八屆三中全會以來,中央紀委堅決貫徹黨中央的決策部署,落實三中全會決定要求,深入推進黨的紀律檢查體制改革,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在改革中推進,在創新中發展。近日,記者就此問題採訪了中央紀委副書記、監察部部長、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專項小組副組長黃樹賢。
  反腐敗形勢依然嚴峻複雜
  問:中央部署加強黨的紀律檢查體制改革任務的背景是什麼?
  答:黨的十八大科學分析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形勢,指出黨面臨“四大考驗”“四種風險”,反腐敗鬥爭形勢依然嚴峻。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提到新的高度,堅持不懈改進作風、堅定不移懲治腐敗,對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旗幟鮮明、態度堅決、意志品質頑強、領導堅強有力。經過各級黨委和紀檢監察機關共同努力,依靠廣大人民群眾參與支持,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取得新進展。但是,我們清醒地認識到,滋生腐敗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敗形勢依然嚴峻複雜。從實際情況看,影響反腐敗成效的問題主要是,反腐敗機構職能分散、形不成合力,有些案件難以堅決查辦,腐敗案件頻發卻責任追究不夠。解決存在的問題,必須依靠改革和制度創新。面對新形勢新任務,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對深化黨的紀律檢查體制改革作出部署。這對於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堅決遏制腐敗蔓延勢頭,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機制,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有著重大意義。
  8個牽頭單位分頭抓10項改革措施
  問:中央紀委是如何研究部署和推動改革工作的?
  答:中央紀委高度重視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認真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把紀律檢查體制改革擺在突出位置,切實抓好工作落實。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王岐山親自組織研究三中全會決定第36條各項任務,在三中全會閉幕第二天,就主持召開中央紀委常委會議,研究確定5項重點改革課題。之後,又多次主持召開省區市紀委書記、派駐機構負責同志座談會,對一些重要改革項目統籌謀劃、深入調研、提出要求。中央紀委常委會多次聽取重點研究課題進展情況彙報,求真務實、真抓實幹。一是加強組織領導。由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央紀委副書記趙洪祝擔任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專項小組組長,下設辦公室,負責統籌協調、組織推進。二是制定實施方案。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的要求,制定《黨的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實施方案》,對改革的指導思想、目標要求、主要任務、方法措施和時間進度作出安排。三是明確責任分工。確定中央紀委副書記和相關同志各負責1個研究課題,並就各項改革任務在中央紀委機關內部明確了牽頭單位和參與單位,8個牽頭單位分頭抓好當前可立行立改的10項改革措施。四是狠抓任務落實。對各項改革工作倒排時間進度,逐項明確工作時間表和路線圖。同時加強督促檢查,按月定期彙總,對賬銷號,保證各項工作穩步推進。
  從中紀委機關自上而下推進改革
  問:深化黨的紀律檢查體制改革的任務和目標是什麼?
  答:黨的紀律檢查體制改革主要任務包括:一是加強和改進對主要領導幹部行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依法加強行政監察等工作。二是加強黨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領導,健全反腐敗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三是落實在黨風廉政建設中黨委的主體責任和紀委的監督責任。紀檢監察機關要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制定切實可行的責任追究制度。四是推動黨的紀律檢查工作雙重領導體制具體化、程序化、制度化,強化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的領導。五是創造條件,加快落實中央紀委向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紀檢機構,實行統一名稱、統一管理。六是改進中央和省區市巡視制度,做到對地方、部門、企事業單位全覆蓋。七是健全黨風廉政建設法規制度體系,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廉政風險防控等方面法規制度。到2017年基本完成《實施方案》提出的各項改革任務,2020年全面完成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確定的紀律檢查體制改革任務,逐步形成切合實際、有效管用的反腐敗體制機制和制度體系。
  問:中央紀委推進改革的主要考慮是什麼?
  答:一是在整體謀劃的同時,從實際出發,堅持立行立改,對中央有明確要求、條件基本具備、工作中看得準的,馬上制定改革措施,抓緊實施,儘快取得實效;對要逐步落實的任務,作出改革規劃,分階段分步驟實施。二是首先從中央紀委機關改起,自上而下推進,發揮示範引領作用,推動整個紀檢監察系統的改革工作。三是突出工作重點,抓住落實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這個“牛鼻子”,層層傳導壓力,一級抓一級。四是堅持問題導向,註重解決突出問題,不急於發文件、定製度,而是先易後難,從局部和具體問題改起,不斷探索實踐、積累經驗,逐步推動對原有制度規定的修改完善。五是抓緊開展工作,在時間安排上儘量往前趕。《實施方案》提出的各項改革措施,均在本屆中央紀委常委會任期內啟動;由中央紀委機關作為牽頭單位的改革項目,原則上在本屆任期內基本完成。
  座談約談兩招讓“頭頭”扛上主體責任
  問:中央紀委立行立改,推進黨的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取得了哪些進展?
  答:黨的十八大特別是十八屆三中全會以來,中央紀委堅持立行立改,從具體問題抓起,持續推進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取得了積極進展。一是遵照黨章、黨內法規和黨中央指示精神,明確職責定位,聚焦中心任務,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將中央紀委監察部參與的議事協調機構從125個清理至14個,在機構、編製和人員數量不變的情況下,增設紀檢監察室,加強黨風政風監督執紀和紀律審查力量。組建組織部、宣傳部,加強幹部隊伍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輿論宣傳工作。二是推動黨委(黨組)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認真落實紀委監督責任。中央紀委主要負責同志6次主持召開中央和國家機關部委、國有企業和國有金融機構黨組(黨委)書記座談會,推動各級黨委強化責任擔當,扛上主體責任。中央紀委副書記分別約談6個省市黨委書記,主持召開省區市紀委書記座談會,督促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人民日報等中央新聞單位大力宣傳報道部分地方、部門黨委(黨組)書記落實主體責任的做法。三是把糾正“四風”和遏制腐敗蔓延勢頭作為當前主要任務。堅持一個節點接著一個節點抓,鍥而不捨剎風肅紀。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開通“糾正‘四風’監督舉報直通車”和“曝光台”欄目,通報曝光“四風”方面的典型案例。截至今年5月底,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查處違反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近4萬起,處理5萬多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1萬多人。對反映中管幹部問題線索全面清理、分類處置,加大紀律審查力度,今年1到5月,全國紀檢監察機關給予黨紀政紀處分62953人,比上年同期增長34.7%。樹立正確政績觀,堅持抓早抓小,實施誡勉談話制度,努力做到早發現早處置。加強和改進巡視工作,圍繞“四個著力”,發現問題、形成震懾。今年上半年對10個單位進行常規巡視,對3個單位進行專項巡視。四是按照打鐵還需自身硬、信任不能代替監督的要求,在紀檢監察系統開展會員卡專項清退活動,設立紀檢監察幹部監督室,強化自我監督和紀律約束,對紀檢監察幹部違反八項規定精神的案件點名道姓公開曝光,解決“燈下黑”。
  推進黨的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只是剛剛開始。下一步我們要按照中央的部署,結合實際,採取措施,狠抓落實,全面實現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確定的改革目標,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引向深入。  (原標題:紀檢幹部違反八項規定將點名道姓防“燈下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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